1.递交电子版立项资料
(1)按照《药物临床试验立项资料目录》(目录及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审批表,见下载专区),将电子版立项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王主任(bdyzxgcpwy@163.com)和张老师(bdyzxgcpda@163.com)邮箱,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均命名为“机构立项+试验药物名称+申办者”。
2.立项资料审核
(1)机构办对电子版立项资料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于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反馈。
(2)申办者、CRO、主要研究者根据机构办立项审查意见,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、补充资料,将修改后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王主任(bdyzxgcpwy@163.com)和张老师(bdyzxgcpda@163.com)邮箱,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均命名为“立项修改+试验药物名称+申办者”。
3.递交纸质版立项资料
(1)电子版资料补充完整后,按照要求递交纸质版文件。申办者/CRO应当保证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的一致性。纸质版的每项文件均需用隔页纸隔开(隔页纸数量不少于文件目录项目数),并与递交信目录一一对照。文件采用黑色75mm快劳夹装订,文件夹侧边写明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承接科室和PI。
(2)机构办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查,审查结果于2个工作日反馈。
机构办根据汇款信息向财务处确认来款,并为其申请开具发票。
(3)机构和伦理的费用须分开支付。
(4)不同用途的费用须分开支付。